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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关于少年宫和少年之家工作的几项规定
作者: | 发布时间:2013-07-13 | 来源:1957年4月12日 | 点击数:1629

在过去几年内,各地已陆续建立了少年宫和少年之家等少年儿童的校外教育机关,这些校外教育机关对配合学校培养教育少年儿童成为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起了很大的作用。今后将会有更多的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关逐步建立起来,为了使少年宫和少年之家等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关的工作能够更好地开展,根据已有的工作经验,对以下问题做出规定,以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青年团组织和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关遵照执行。

一、少年宫和少年之家的任务

少年宫和少年之家是少年儿童的校外教育机关,它的基本任务就是配合学校对少年儿童进行共产主义教育,培养他们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帮助他们巩固和扩大课堂知识,丰富他们的文化生活;发展他们多方面的兴趣和才能,锻炼他们的技能和熟练技巧。

少年宫和少年之家的工作对象,是广大的中学、小学和校外的少年儿童。

少年宫和少年之家应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尽可能广泛地组织儿童参加各种活动。基本要求如下:

(一)少年宫和少年之家通过多种多样的内容和形式,帮助少年儿童扩大眼界,丰富知识,发展他们对科学、技术、艺术、体育等各方面的兴趣和才能,锻炼他们的技能和技巧。

(二)少年宫和少年之家要在各项活动中培养少年儿童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劳动的思想,培养和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创造精神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三)少年宫和少年之家要组织少年儿童的文化休息活动,使他们的课余生活过得愉快、丰富而有益于身心健康。

(四)少年宫和少年之家要帮助学校的课外活动和少先队的活动,向教师和辅导员介绍课外活动的经验、内容和方法,培养训练少先队活动的积极分子。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

少年宫和少年之家的活动应当是少年儿童自愿参加的,必须根据少年儿童的年龄特点和兴趣、爱好去组织活动,并要在活动中充分发挥少年儿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精神。

少年宫和少年之家的工作要和学校取得密切的配合,活动内容应以少年儿童在学校中所获得的基本知识和他们已有的生活经验为基础,但不要局限于学校课程范围和受教学大纲的限制,而应当予以加深和扩大。少年宫和少年之家的各项活动必须适合不同年级、年龄的少年儿童的体力和知识水平。同时必须防止使少年儿童负担过重的现象。

少年宫和少年之家必须充分运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帮助工作。要和科学艺术团体、文化机关、工厂、农场、高等学校等各方面建立联系,取得他们的帮助和指导,组织他们参加少年儿童的校外教育工作。

少年宫和少年之家一般包括以下的工作内容:

(一)群众文化工作

结合国内外大事、节日和纪念日向少年儿童进行政治思想教育;通过各种活动让少年儿童了解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的革命斗争、苏联及人民民主国家的建设成就和对中国人民的友谊,以及全世界人民为争取和平、独立和民主而进行的斗争,具体地向少年儿童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的教育。多方面组织少年儿童的文化娱乐和休息活动,开展和指导少年儿童的阅读工作,培养训练少先队的辅导员和积极分子。

(1)设立图书馆(或阅览室)、展览室、画廊、游戏室、幻灯室(或电影放映室)、队室、辅导员资料室、大厅等,作为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场所。

(2)组织少年儿童的故事会、报告会、座谈会、辩论会、和英雄模范、先进工作者的见面会,新书介绍会和各种晚会、联欢会、营火会等,定期为少年儿童放映电影、布置展览,组织少年儿童的社会服务工作,参观名胜、古迹和博物馆等。此外还可以组织少年儿童的故事比赛、下棋比赛、游戏比赛、征文比赛和慰问工人、农民、解放军、烈军属等活动。

(3)为少先队辅导员举办科学技术、艺术等各种知识和工作方法的讲座,组织辅导员的经验交流会、讨论会、观摩队会和实习训练。向学校推荐新的文娱活动资料,训练少先队的大中小队长、墙报编辑、大队文娱委员和鼓号手等。

(二)科学技术工作

培养少年儿童爱好科学和技术,发展他们的智慧和创造才能,培养他们具有自觉的劳动态度和劳动习惯,让他们了解科学技术的新发明和人类征服自然的远景,启发他们响往参加祖国建设的热情。

(1)成立各种科学技术小组,如:物理、化学、动物、植物、数学、历史、地理(家乡地理)自然、气象、天文等科学小组;手工、木工、金工、机器、电机、无綫电、舰船、模型、航空模型、汽车、内燃机、动力、建筑、鉄路、摄影、地质等技术小组和种植、饲养等小组。并可设立工作室、实验室和种植、饲养园地。

(2)举办科学技术知识的讲座、展览和表演,组织科学晚会和有趣的科学幻想会、少年儿童与科学家见面会和参观工厂、农场、实验室等活动。定期举办少年儿童科学技术活动成绩的展览会、科学问题解答比赛和少年儿童科学技术爱好者的各种集会,组织少年儿童为工厂、农业生产合作社服务的社会工作。

(3)帮助学校开展科学技术小组活动。帮助各学校科学技术小组的指导员的工作,交流经验,介绍科学技术活动材料,向少年儿童供应各种模型的制做图样和优良品种等。

(三)艺术教育工作

帮助少年儿童了解、热爱生活和自然中的美好事物,提高他们对艺术作品的理解能力和鉴赏能力,培养他们的艺术表现能力和技巧,发挥他们在艺术上的才能和创造性,并通过各种活动向少年儿童进行共产主义思想品德的教育,培养儿童活泼乐观的性格和高尚的感情。

(1)成立各种艺术小组,如合唱、各种乐器、绘画、雕塑、刺綉、工艺、木偶、戏剧、文学等小组(或队)。

(2)举办艺术欣赏、讲座或小型展览,经常组织少年儿童的文艺表演、比赛、观摩、文艺晚会、音乐晚会、朗诵会、和作家艺术家见面会等活动。教给少年儿童新的歌曲和舞蹈,举办少年儿童艺术作品展览,组织演出。

(3)帮助学校开展艺术小组的活动,向学校介绍艺术小组活动的材料,组织学校文艺节目联合演出和观摩,并为学校艺术小组的指导员举办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等活动。

(四)体育工作

使少年儿童的身体得到多方面的锻炼,学习各项运动的初步技巧和正确的练习方法,增进少年儿童的健康和体力,培养他们勇敢、坚强、机智灵巧、组织性纪律性和集体主义精神,使少年儿童准备好将来去建设和保卫祖国,并广泛地培养运动员的后备军。

(1)成立各种体育小组,如足球、篮球、排球、手球、垒球、乒乓球、武术、田径、体操、游泳、滑冰、滑雪、摩托车、射击等小组(或队),并可设立体育场、健身房、冰场、旅行站等。

(2)举办各种体育表演会和少年儿童的球类、田径、体操、游泳、滑冰、自行车、跳绳、踢毽子、射击、奕棋等竞赛,组织行军、野营、爬山、旅行、军事游戏等活动,邀请运动员、选手和少年儿童见面,观摩他们的表演。

(3)举办展览、讲演,并结合各项活动向少年儿童进行体育卫生的教育。帮助学校广泛地开展课外体育活动。

各地少年宫和少年之家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可能条件具体安排工作,掌握因地制宜、由简到繁的原则,逐步发展,逐步开展各种活动,不应强求繁多,流于形式影响实际效果。

三、组织机构和领导关系

(一)少年宫和少年之家可以设立群众文化部(组)、科学技术部(组)、艺术教育部(组)、体育运动部(组)等,规模较大的少年宫可以设立少先队工作方法部,每部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干部,可聘请教师,辅导员和专业的技术人员来担任;并须配备必要的行政总务人员。

少年宫和少年之家的主任必须是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水平、有相当教育工作经验的人来担任。

(二)少年宫和少年之家在教育行政机关和青年团组织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少年宫和少年之家的行政领导、和业务领导、工作人员的调配和任免由市(县)的教育局(科)负责(但主任的任免须取得团委的同意);团省、市(县)委应多从经常业务上给少年宫和少年之家以指导。少年宫和少年之家的工作计划和总结由教育局(科)和团市(县)委共同批准。少年宫和少年之家要定期向两单位汇报工作。

市的少年宫对区的少年之家要在业务上给以帮助。

(三)为了取得社会各方面对少年宫、少年之家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可以聘请当地科学家、艺术家、体育专家、工程师、教授、工厂企业的负责人、校长、优秀的教师和辅导员等担任顾问,并定期举行联席会议研究工作。

四、房屋、财产、编制和经费

(一)少年宫和少年之家的房屋、体育场可以新建,或利用城市内原有的房屋、操场加以修缮。应尽可能选择适合儿童群众活动并合乎卫生条件的房屋作为少年宫和少年之家。

少年宫和少年之家的房屋、体育场非经市(县)人民委员会的同意不得做其他用途。

(二)少年宫和少年之家的设备,如:家具、机器、仪器、工具、图书、玩具、乐器、体育器械等,可由预算拨款购置,或由有关方面赠送。

(三)少年宫和少年之家的经费和编制要根据规模大小、容纳人数的多少和工作内容来确定。活动费应根据需要由各地作出相应的决定。

(四)少年宫和少年之家的经常费应列入“教育支出”,由预算拨款;新开办时所需的房金、设备,应取得省市人民委员会和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共同协助解决。

五、其他

(一)建立和撤销少年宫、少年之家等校外教育机关必须由教育局(科)和团市(县)委报请市(县)的人民委员会批准。

(二)少年宫和少年之家的设置可以:各大城市设立少年宫或少年之家(根据规模大小来决定名称)、市内各区同时可设立少年之家,中、小城市及各县设少年之家。

(三)各地少年科学技术站、少年自然科学站、儿童文化馆、儿童俱乐部等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关的工作,可以参考本决定的原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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